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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中介机构做出专项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定价公允的原则; (二)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在就该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