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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688398) - 赛特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 秘书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 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议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议案后交董事长确定。董事长在确定议案前,应当视需要征 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