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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600366)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NBYSNBYS(SH:600366)2025-08-22 10:34

(2025 年 8 月修订)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不得少于二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全部委 员均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时,由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