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原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