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润股份(603985) -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 司、分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分公司规范运 作和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以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两类。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50%以上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由公司或子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 司。 第三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 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