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创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或"本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 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同时负责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研究,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任免。 (五) 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