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葡(600365) -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关于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银杏路 500 号伟峰领袖领地 1 号 楼 2/4 层 电话:(+86431) 89154888 传真:(+86431) 89154999 功度漏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 | | | 释 . Х. . | | --- | |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 | 第二节 正文 . | | 一、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 二、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 |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合法合规性 | | 四、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 | | 五、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 | 六、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 七、本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 八、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 | | AREA BER 九、结论性意见 | ell 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通葡股份/本公司/公司 | 블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