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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00246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5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经营 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 作内容和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 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标准。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 驻外办事处等现有的与公司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的部门或企业。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 由 3 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必须全部为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 2 名, 并有 1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如《香港上市规则》第 3.10(2)条所规定具备适当专业资格, 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由该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第六条 公司设审计监察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审计监察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