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 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宝新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541,66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7.5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