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00205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和下属公司(包括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下同)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 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 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和下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一)企业战略; (二)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