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00205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 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七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 凡违反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