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00206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 8 月)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 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 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四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 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 者。 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1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