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00206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 年 8 月)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文 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享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 义务,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