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0020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 外,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 任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后,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有关情况。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