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西(0026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章程第五十条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为: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