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西(0026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负责人由证券事务代表兼任,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 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科学、民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 在本规则中,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董事指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章 董事、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