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00000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2日经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 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内幕消息披露指 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