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301227)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 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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