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00255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判断拟披露信息是否存在法律 法规及深交所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