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0025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 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 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一)可以接触、获取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