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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002552)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的,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证券帐户信息及买卖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申请股份初始登记时,委托公 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 号码等),并申请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