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002552)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定期报告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 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定期报告,具体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定期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