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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30070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即公司依法设 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 50%以上股权/ 股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 比例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 比例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可根据对子公司持有的 股权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