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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3007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沙岱勒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