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30070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 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办法。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义务。 (五) 必要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 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 价受到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