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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300700)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适应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1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 略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 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 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