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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3007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 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 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按照股东会的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 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