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波龙(301308)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5-063 3、业务期限(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项保 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 期,则该单笔业务对应的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发 展需求,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 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或"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