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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A(00000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1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22日经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 解任等离任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任报告,公 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董事会成员人数、比例、专业性等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如发生下列情形的,在改选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 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 会计专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