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 力 特(000635)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夏英力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武文伽、王晓晨律师出席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 年 8 月 22日再次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 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