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30126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保公 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总经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三)具备5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管理业 务; (四)品质高尚、诚信勤勉,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勇于开拓、创新、进取; 第四条 公司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