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菱股份(3015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