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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301550) -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 钩。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每年度给予独立董事一定的津贴,具体金额由股东会确定,并按《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