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00234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 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圳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规定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