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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0023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GEMGEM(SZ:002340)2025-08-24 08: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董事会下可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资料和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