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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润装备(0021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完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通润装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 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 入董事会。 第五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