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润装备(0021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在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