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润装备(00215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专项管理制度 第二章 股份登记申报与锁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