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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00247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KINGENTAKINGENTA(SZ:002470)2025-08-25 08: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 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公司关联方的确认,对公司 关联交易的审核和备案,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 事规则等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