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002470)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仍适用本制度;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 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 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公司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 品。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