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0024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 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依据《公司章程》、《上市 规则》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和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行使相应的职权, 履行相应的职责,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报酬和支付方式由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提出,董事 会决定。 第二章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