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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元科技(6886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 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 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解任),决议作 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 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任 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 1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