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元科技(68862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双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 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应当自公司上市或受公司聘任之日(以较晚者为 准)12个月内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