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002554)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