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600169)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 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2.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3.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 4.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 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 1 - 第五条 辞职程序: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