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60383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 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