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600262) -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5 日北方股份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有关监管 部门备案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收购人及其 1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