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688380) -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关联(连)人之间发生的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确保公司关联(连)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以及《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关联(连)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连)人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关连交易是指公司 或其附属公司(如《香港上市规则》中所定义)与关连人士之间的任何交易或与 第三方进行的指定类别交易(如《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所界定,而该交易可 令关连人士透过其交易所涉及的实体的权益而获得利益)。 第二章 关联(连)人和关联(连)交易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连)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