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68838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为进一步完善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 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不含申报中的拟 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