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6883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法律、行 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 权利。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可操作性,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组织和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需要发言、质询和提问的,应当 在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董秘办进行登记并书面提交发言、质询或提问的主要内 容。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召集股东会 会议职责的,审计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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